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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轉達 訪客 - 人事 | 2020-06-11 | 點閱數: 397

端午期間請同仁遵守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(下稱本規範),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,除有本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,應予拒絕或退還,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;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,亦應參照本規範第 11 點規定登錄備查,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