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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轉達 林佑昇 - 訓導組 | 2021-06-03 | 點閱數: 242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59345 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署為提供家長或照顧者使用螢幕產品正確之識能,設計製作旨揭素材並置於該署之官網,網址: http://reurl.cc/qm7bbp ,鼓勵各位家長或照顧者參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