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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 訪客 - 人事 | 2020-02-06 | 點閱數: 382

一、補助對象:本縣所屬各級學校(含國小附幼)年滿 40 歲以上專任教師、專任運動教練及專任輔導教師。
二、補助額度:每人每 2 年補助 1 次,每次最高補助新台幣 3,500 元。
三、差假及健康檢查時間:符合補助資格者每 2 年得核予 1 天公假參加健康檢查,在不影響學校課務、校務運作下,優先於寒暑假或課餘時間辦理;於學期上課期間進行健康檢查者,課務需自理,不得排代。

heart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相關醫院洽簽健康99─全國公教健檢方案,可至https://www.dgpa.gov.tw/eserver/hospitallist?uid=462,查詢特約醫院。

yes附件另含健康檢查領據及及健康檢查申請書!!!!!